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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7 来源: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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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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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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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通知书由我院直接邮发给考生本人。录取原则为:

普通本科: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设计学类、动画和广播电视编导等四个专业考生,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别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专科: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影视动画专业考生按照美术统考专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原则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30,8520226,8520227,8520220
  传真电话:0635-8520226,8520220
  学院网址:http://www.lcudc.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y.lcudc.cn
  (或http://www.dcuzsb.com)
  E-mail地址:dcuzsb@126.com

其他
  1.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为我院招生,请考生及家长直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有关报考事项。
  2.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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