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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贺州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7 来源:贺州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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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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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贺州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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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录取原则

遵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
(四)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二)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774—5228686、5228683(传真)
艺术学院(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0774-5225661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774-5288051
(三)邮政编码:542899
(四)招生网址:http://www.hzu.gx.cn/zsb
(五)邮箱:hzxyz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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