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6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华中科技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我校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注:湖北省考生包含其联考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网址为:http://zsb.hust.edu.cn
  我校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在对所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环境设计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注:湖北省考生包含其联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记分方式,不分文理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产品设计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复查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原户口所在地。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