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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4 来源:内蒙古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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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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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内蒙古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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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河北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适用)

内蒙古大学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2014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查询成绩,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与合格成绩单专业名称相同的专业。考生在内蒙古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本科一批”进行录取,不组织专业校考,无专业成绩要求,艺术类文科考生和普通文科考生均可报考。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文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文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联系咨询电话

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471-4992253(语音),4993105(语音),8935884(人工)。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71-4977203,0471-4973179。

高考咨询网址:http://www.ndzsw.cnhttp://zhaosheng.imu.edu.cn

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官方公布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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