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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3 来源: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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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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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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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

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区美术类专业本科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在省、区招生部门按志愿提供的合格考生档案中,按我院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学费

按贵州省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5900元。

奖学金、贷款及勤工助学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院还通过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资助。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 编:558000
联系电话:0854—8737019(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8737106(美术系)
学院网址(查分):http://www.sgm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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