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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2 来源:苏州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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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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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苏州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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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
  考生系艺术文科考生;
  通过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通过我校在该省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仅对上述浙江等设置专业校考的3省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报考条件。

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仅对上述浙江等设置专业校考的3省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根据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设置校考省份指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份指参加该省专业省统考成绩,下同)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省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编: 215009
  电 话: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24704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512-68418455(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zs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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