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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30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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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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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本科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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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录取原则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报考须知

为了支援新疆自治区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定向招收新疆自治区本科生,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安排按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执行。

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00853-3969334)

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 传真:(023)65921055

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scf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重庆市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 邮政编码: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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