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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华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30 来源:南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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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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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南华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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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专业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查询时间:2014年4月2日。

2、查询方式:登陆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usc.edu.cn)查询。

3、合格证发放:合格证发放比例按教育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打印《南华大学2014年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打印《南华大学2014年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单》。

录取原则

对符合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录取:

1、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文化、专业成绩按4.5:5.5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录取时按文科、理科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3、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2014年收费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我校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费为:8000元/学年(供参考)。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 :421001

咨询电话 :0734-8282553 8282292 传真 :0734-8282553

招生邮箱 :zs@usc.edu.com 学校网址 :http://www.usc.edu.cn

监督电话:0734-8281304 招生网址:http://zsw.usc.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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