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宿州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6 来源:宿州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宿州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宿州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宿州学院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信息查询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省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4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网址:http://zjb.ahsztc.edu.cn/zs/

招生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0557-2875361、2871081、2875360(兼传真);

邮编:234000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

网址:http://www.ahsztc.edu.cn/

2、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0557-2871056、2871057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