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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5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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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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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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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录取原则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带画夹或画板及其他绘画用具,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13年12月

校 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 真:(0713)8616617、8621603(美术学院)

网 址:http://www.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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