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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5 来源:湖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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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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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湖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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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录取原则

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方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为基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高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我校认可湖南省联考成绩,湖南省考生报考我校只需参加湖南省美术联考,按照湖南省录取办法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监督机制

高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录取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申诉。

其他

1、进校后专业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暂定8000元/人·年(最终收费标准以2014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 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http://admi.hnu.cn

监督电话:0731-88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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