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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侨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4 来源:华侨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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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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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华侨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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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志愿填报

1.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4个省份,按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辽宁、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广西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达我校美术类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或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应情况,折算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校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考点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2.取省统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3.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校考的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其他省份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算)

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复查与入学

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随时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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