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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摄影专业)


时间:2013-12-24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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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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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摄影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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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摄影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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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30% + 高考文化成绩 ×70%)×1000
专业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人文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64324585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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