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4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4年新疆艺术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25 来源:新疆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新疆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新疆艺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新疆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录取原则

各专业录取方法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按照不同的专业要求,具体分为:

1、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文化产业管理;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

3、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50%的结构综合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注: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 + 文化课成绩×50%;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以本省招办规定高考满分为准);

例:以高考满分750分为例,考生文化课满分为750分,我院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高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4年4月15日后,登录我院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合格证,我院不再单独寄发;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规定可咨询我院学生处,电话0991-2558207;

4、考生在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考生自行斟酌;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院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学费

普通本科:6000元/年 普通专科:5500元/年 民语言预科:4500元/年

联系电话: 区号(0991) 学院纪检监督:2565907 学院招生办公室:2554104 成人教育学院:2552713

音乐系:2555723 美术系:2552715 舞蹈系:2551001 影视戏剧系:2552657 文化事业管理系:2560837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557813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学院网址:www.xjart.edu.cn Email:xyzs2554104@sina.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