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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山东省)


时间:2013-12-23 来源:聊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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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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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聊城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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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山东省)

◆发证比例:1:4

◆合格证发放:考生于4月上旬登录聊城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

◆录取原则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我校及其它院校该专业合格成绩,进档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其他事宜

本简章所列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学校网址:http://www.l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c.lcu.edu.cn/zscx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liaochengdaxue

招生热线:(0635)8239405

电子邮箱:zsb@lcu.edu.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lcu.edu.cn

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lcu.edu.cn

传媒技术学院网址:http://ect.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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