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0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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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教学 单位 | 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 名额 | 专业考试 类型 | 录取办法(摘要) | 备注 |
美术 学院 | 01 | 绘画 | 4年 | 10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02 | 中国画 | 4年 | 2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03 | 雕塑 | 5年 | 15 | 校考 | |||
04 | 书法学 | 4年 | 2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 ||
05 | 美术学 | 4年 | 55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 ||
设计 学院 | 06 | 公共艺术 | 4年 | 3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07 | 环境设计 | 4年 | 75 | ||||
08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90 | ||||
09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年 | 60 | ||||
10 | 工艺美术 | 4年 | 75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现代手工艺 | |
11 | 艺术设计学 | 4年 | 3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 ||
12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 | 4年 | 2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录取 | ||
工业 设计 学院 | 13 | 产品设计 | 4年 | 8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同绘画专业 | |
14 | 艺术与科技 | 4年 | 60 | 校考 | 同中国画专业 | 展示设计 | |
音乐 学院 | 15 |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 4年 | 26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 |
16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4年 | 34 | ||||
17 |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 4年 | 40 | ||||
18 |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 4年 | 10 | ||||
19 | 音乐表演(音乐剧) | 4年 | 20 | ||||
2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5年 | 9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 ||
21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 4年 | 6 | ||||
22 | 音乐学 | 5年 | 15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 音乐理论 | |
23 | 音乐学(师范) | 4年 | 3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音乐统考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 音乐教育 | |
流行 音乐 学院 | 24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 4年 | 35 | 校考 |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 |
25 |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 4年 | 25 | 校考 | |||
26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 4年 | 10 | 校考 |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
27 | 音乐学(音乐传播) | 4年 | 4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28 | 音乐学(乐器修造) | 4年 | 30 | ||||
影视 学院 | 29 | 表演 | 4年 | 3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 |
3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3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 ||
31 | 戏剧影视导演 | 4年 | 12 | 校考 | |||
32 | 戏剧影视文学 | 4年 | 24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 ||
33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 | 4年 | 24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34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年 | 12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同绘画专业 | ||
舞蹈 学院 | 35 | 舞蹈编导 | 4年 | 2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录取 | |
36 | 舞蹈表演 | 4年 | |||||
37 | 舞蹈表演(昆舞表演) | 4年 | 30 | ||||
38 | 舞蹈学(师范) | 4年 | 舞蹈教育 | ||||
39 | 舞蹈学 | 4年 | 24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录取 | 舞蹈理论 | |
传媒 学院 | 40 | 广播电视编导 | 4年 | 7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 |
41 | 摄影 | 4年 | 3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4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年 | 20 | ||||
43 | 录音艺术 | 4年 | 2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录取 | ||
44 | 动画 | 4年 | 60 | 江苏:省统考 外省:校考 | 同绘画专业 | ||
45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70 | ||||
46 | 广告学 | 4年 | 20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人文 学院 | 47 |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 4年 | 50 | 校考 | 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录取 | |
48 | 美术学(文化遗产研究) | 4年 | 50 | 校考 | |||
49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50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文化 产业 学院 | 50 | 文化产业管理 | 4年 | 100 | 专业免试 | 按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 51 | 环境设计 | 4年 | 面向江苏71 | 省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录取 | |
52 | 产品设计 | 4年 | 面向江苏20 | 家居设计 | |||
53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面向江苏69 | ||||
54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面向江苏40 | ||||
55 | 表演 | 4年 | 面向江苏10 | 省统考 |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录取 | ||
5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年 | 面向江苏20 | ||||
57 | 舞蹈编导 | 4年 | 面向江苏25 | ||||
58 | 音乐学(师范) | 4年 | 面向江苏45 | 音乐教育 |
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份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jarti.cn/)公布的为准;
2、“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4、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专业免试,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高考,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昆舞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表演)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有关操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按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4、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7、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jarti.cn;
8、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电话:021-64946010、 6451120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19345)
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广州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编:510610,电话:020-8720592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83969345)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 (电话:00852-36288787、36288711)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 )要求,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请直接咨询我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25—83498038。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498266。
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30 影视学院:025—83498284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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