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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9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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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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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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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考点城市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艺术教育、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影学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教七楼 2月8-2月9日 2月10日-2月11日
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传楼 2月17-2月21日 2月22-2月23日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
及总分
试别及分值 考试内容
艺术教育(总分200分) 初试(100分) a)钢琴方向(60分):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60分):歌曲一首。
1.视唱(20分)。
2.练耳(20分)。
复试(100分) a)钢琴方向:
1、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80分,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声乐或其他乐器(20分)。
b)声乐方向:
1、歌曲两首(80分,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钢琴或其他乐器(2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200分) 初试(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诵(50分):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2、指定稿件播读(50分):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播读。
复试 (100分) 1、模拟主持(80分):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模拟电视栏目主持3分钟,要求考生不化妆。
2、才艺展示(20分,语言类除外)。
舞蹈学 (总分200分) 初试(100分) 1、基本功(60分):软开度,跳转翻。2、模仿能力测试(40分)。
复试 (100分) 1、剧目展示(80分):自备服装音乐,控制在三分钟左右。
2、即兴能力测试(20分)。
表演(总分200分) 初试(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诵(40分):散文、寓言、故事任选一种形式,时间3分钟内。  2、命题小品(60分,3—6人现场抽题)。
复试 (100分) 1、自备稿件朗诵(30分):散文、寓言、故事任选一种形式,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间3分钟内。 2、声乐测试(15分):考生自选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无伴奏,时间3分钟内。 3、形体测试(15分):考生自选舞蹈、武术等形式,考生自备伴奏,时间3分钟内。 4、命题小品(40分,2—4人现场抽题)。
电影学 (总分200分) 初试(面试) (100分) 1、才艺展示(40分)。
2、编讲故事(30分):考生根据既定命题如关键词语组合、规定情境及图片等编讲或续编故事。要求:故事内容具有一定的逻辑性,结构完整,表述清晰。
3、新闻评述(30分):考生根据指定新闻内容进行评论。要求:主题集中,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表达清晰。
复试(笔试)(100分) 1、综合文艺知识(30分)。
2、影片分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完成不少于1500字的影片分析。

(三)各省专业考试要求(联考、校考)

专业名称 省份 专业考试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安徽、山东、天津、北京、广东、宁夏、新疆、河北、贵州 校考
海南、江西、河南、四川、山西、福建、广西、青海、黑龙江、辽宁、重庆、内蒙 采用各省播音主持联考成绩
表演 吉林、安徽、山东、天津、内蒙、北京、广东、青海、宁夏、海南、江西、河北、广西、黑龙江、新疆、贵州 校考
四川、山西、福建、辽宁、河南 联考
舞蹈学 天津、安徽、吉林、新疆、广东、山东、北京、河南 校考
广西、海南、江西、山西、福建、四川、贵州、黑龙江、辽宁、河北、宁夏、青海、重庆、内蒙 联考
艺术教育 吉林、山东、天津、北京、新疆 校考
安徽、广东、四川、贵州、黑龙江、河南、广西、江西、福建、山西、辽宁、河北、宁夏、青海、海南、内蒙、重庆 采用各省音乐学类联考成绩
电影学 吉林、广东、山东、天津、北京、新疆、海南、安徽、青海、宁夏、河北、贵州 校考
内蒙、四川、黑龙江、河南、广西、江西、福建、山西、辽宁 采用各省编导类联考成绩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采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录取原则

(一)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除艺术教育专业外,所有专业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艺术教育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非艺术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二)美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非美术类考生若取得两个及以上合格证,按照专业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1、电影学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30%+“文化考试成绩”×70%。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3、舞蹈学、艺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40%+“文化考试成绩”×60%。

4、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四)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五)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及其它

(一)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二)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ep.com/zizhu/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部门

联系人: 秦丽

监督电话:0756-6126003

传真:0756-6126003

电子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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