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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东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9 来源:辽东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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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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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辽东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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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学院录取原则:

云南省、江西省使用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其余省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1)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加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按照分数优先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50%+艺术专业加试成绩×50%综合计分排名,按照分数优先由高到低录取。

(3)无外语小分限制。

联系方式:

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邮编:118001

咨询电 话:0415—3789102 传 真:0415—3789104

网 址:www. ldxy.cn 电子信箱:ldxyzsb@163.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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