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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3 来源:赣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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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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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赣南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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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凡是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T台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6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平面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

3、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4、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5、考生可通过赣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nn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6、联系方式:江西省赣州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41000

网址:http://www.gnnu.cn E-mail: gnsyzsb@163.com

招生办公室: 0797-8393638(兼传真)刘老师

音乐学院:  0797-8393519 8393528  黄老师

美术学院:    0797-8393658    朱老师

新闻与传播学院:0797-8393876    钟老师

体育学院:   0797-8393672    廖老师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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