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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建筑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2 来源:吉林建筑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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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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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吉林建筑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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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录取办法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成绩公布

参加我校艺术校考的考生,3月下旬后可通过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单将在4月15日之前寄到考生提供的指定地址。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4566063

联系单位: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成绩查询)网址:http://dept.jlju.edu.cn/zj/

附注:考生关注问题

1、色盲、色弱者限报。

2、艺术校考合格证发证比例为1:4。

3、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

4、文科、理科均可报考。

5、录取时不限文化课各科小分,不设男女比例。

6、学校设有各种等级的奖学金,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校考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举例说明:山东考生只能在山东省潍坊市招办参加我校校考,不能在其他省考点报考)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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