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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12 来源:四川传媒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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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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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四川传媒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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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录取原则及有关规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报考我院航空服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合格后方能填报志愿。非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文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四川传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四川传媒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邮 编:611745 传 真:(028)87953108

电 话:(028)87907888、87953108、87953006、87953008

15378203555、18981768333、15378202777、15378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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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网址:http://www.cdy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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