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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海洋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06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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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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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广东海洋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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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招生工作监督部门

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59-2383501、2383146(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法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96115、2383182(传真)

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zsb@gd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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