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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方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3-12-04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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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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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14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北方工业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北方工业大学录取原则:

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具体规则为:

1、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依文理计划总数,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3、专业录取选择(合成)分数优先原则。

政审与体检

政审与体检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对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即:我校今年招收的艺术类本科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802786 传真:010-88801376

邮编: 100144 腾讯QQ: 2773553780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ncutzsb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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