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8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招生简章,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省外)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南京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12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由该科演化而成的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5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4名,硕士生导师38名,教职工共110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动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彩水粉”、“草书艺术”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作为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院校,美术学院依托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近年来,学院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7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仙林校区有三幢合计约24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并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拥有一流教学条件。
学院设有7个系,1个教研室,7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3个一级学科共14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99名,硕、博士研究生540名,以及来自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留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10名(文理兼招)。其中,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西、广东、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湖北、内蒙古、辽宁、云南招收四年制美术学类专业(不含书法学、摄影)、设计学类专业(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和动画专业本科生;面向浙江、安徽、广东、湖南、黑龙江、山东、河南、河北招收四年制摄影专业本科生;面向安徽、广东、山东、山西、河南、湖南、江西、广西招收四年书法专业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四年制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本科生。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学科 | 专业(方向) | 培 养 目 标 | 就 业 去 向 |
美 术 学 类 | 绘画 (师范)(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 |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 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
绘画(师范)(油画、水粉水彩方向) | |||
绘画 (师范)( 雕塑方向) | |||
绘画(师范)(国画方向) | |||
书法学(师范) | 全面系统地掌握书法、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应用五种书体进行创作的能力和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及书法教学能力。 | 从事大、中专院校书法教学、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或相关的书法专业工作。 | |
摄影 |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表现理念新颖,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系统掌握图片录入及影像处理,图形表现等相关的媒体艺术表现语言的影像类专门人才。 | 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 |
设 计 学 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 |
环境设计(装饰方向) | 培养学生掌握装饰艺术设计基础和专业知识,并能适应装饰艺术和公共艺术设计的需要。 | 从事装饰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创作和研究。 | |
环境设计 (展示方向) |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 |
产品设计 |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 |
产品设计(玩具方向) |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玩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企业产品研究和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动画 |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及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 历 |
科 类 |
主 要 课 程 | |
美术学类 | 绘画 (师范)(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 | 四 年 |
本 科 |
艺 术 |
美术史、美术概论、美术教育基础理论、绘画基础、美术表现、工艺基础、美术综合材料与教学等。 |
绘画(师范)(油画、水粉水彩方向) | 油画: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等。 水粉水彩: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水彩水粉静物、水彩水粉风景、水彩水粉人像、水彩水粉人体、水彩水粉创作等。 | ||||
绘画 (师范)(雕塑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泥塑肖像、泥塑人体、公共艺术、浮雕等。 | ||||
绘画 (师范) (国画) |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工笔人物、水墨人物、山水画、中国画创作等。 | ||||
书法学(师范) | 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篆刻史论、楷书创作与研究、行书创作与研究、隶书创作与研究、篆书创作与研究、草书创作与研究、篆刻创作与研究等。 | ||||
摄影 | 绘画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摄影基础技术语言、艺术摄影表现语言、新闻摄影、商业摄影表现语言、大型相机操作技术、图片处理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多媒体表现技术、音频技术、交互多媒体应用技术等。 |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 年 |
本 科 |
艺 术 |
设计史、设计概论、平面广告设计、编排设计、标志与图形设计、展示设计、CI策划与设计等。 |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室内设计、表现与制作、建筑制图、外环境设计等。 | ||||
环境设计(装饰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装饰基础、中外装饰艺术、壁画、漆画、公共艺术设计等。 | ||||
环境设计 (展示方向) | 人体工程学、构成设计、专业色彩、专业素描、设计原理、展示设计概论、展示视觉切??表达、展示空间研究、展示工程、展示照明、展示设计系列课程、展示策化与管理、多媒体技术应用、设计调研、设计实践等。 | ||||
产品设计(玩具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玩具造型设计、电子玩具游戏设计、玩具塑料模具设计、人工智能基础、玩具与游戏设计创意等。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 ||||
产品设计 | 设计史、设计概论、中国陶瓷美术史、紫砂工艺技法、陶瓷釉药、陶瓷艺术创作等。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动画 | 四 年 |
本 科 |
艺 术 |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 MAXS、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
本简章所公布的专业(方向)名称如与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专业(方向)名称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专业(方向)名称为准,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考生符合所在省份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在江苏省外仅面向山东省招生。
2、考生根据本简章所公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省“准予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到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在招生省份范围内未设考点的有关省市考生,在征得考生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同意,可就近在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进行报名考试。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山东考生,须到我校在江苏省内所设考点(考点设在本校)考试,报考该专业的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成功缴费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3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4、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在我校广东省所设考点参考考试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即可(不需要等待审核或网上缴费),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2月6日(2014年2月6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如考生参加我校在江苏省外所设置的其他考点的考试,则不需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报到时间:2014年1月18日,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3、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下表中的产品设计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与美术类考试中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4、同一考试类别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6、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设置如下: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说 明 | 考试地点 | |
美术学类(不含书法学、摄影)、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 | 1)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 |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
美术学 类 | 书法学(师范) |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自备笔墨) | 在我校所设山东、山西、河南、广东四省考点参加考试。 |
2)命题创作: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 ||||
摄 影 | 1)摄影基础知识 |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 在我校所设浙江、广东两省考点参加考试。 | |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 ||||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八开画纸) | ||||
设计 学类 | 产品设计 | 1)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器皿造型设计满分60分,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50分,三科相加生成该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
2)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
3)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八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 |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
省份 | 专业加试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考试类别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幢 武汉市委党校对面) | 暂定1月20、21日 | 暂定1月25日 | 吴老师027-85620977 | 美术 |
云南 | 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路1577号) | 暂定1月22、23日 | 暂定1月24日 | 赵老师0871-6249078 | 美术 |
甘肃 | 兰州市艺术学校(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2月17、18日 | 2月20日 | 王老师0931-8651485 | 美术 |
河南 | 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原第六铁路中学)(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苏老师0371-68349168 | 美术、书法 |
江西 | 江西师范大学 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暂定2月15、16日 | 暂定2月17日 | 易老师0791-88120152 | 美术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暂定1月15、16日 | 暂定1月17日 | 赖老师0591-22868096 | 美术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2月5、6日 | 2月8日 | 闫老师0351-2279588 | 美术、书法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育才路15号) | 1月13、14日 | 1月15日 | 唐老师0773-8996710 | 美术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暂定2月12、13日 | 暂定2月14日 | 朱老师0471-4392381 | 美术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东街146号) | 2月8、9日 | 2月11日 | 刘老师024-88307503 | 美术 |
山东 |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兼书法专业加试考点) | 2月11、12日 | 2月14日 | 青岛招办0532-85786212 | 美术、书法 |
广东 |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兼摄影、书法学专业加试考点) | 暂定2月18、19日 | 暂定2月21日(22日摄影考试) | 李老师020-85211338 | 美术、摄影、书法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 暂定1月17、18日 | 暂定1月20日 | 易老师0731-8838502 | 美术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暂定1月18、19日 | 暂定1月20日 | 姜老师0451-86655180 | 美术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 丹霞路8号)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曹老师0551-3847569 | 美术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 暂定1月14、15日 | 暂定1月16日(17日摄影考试) | 翁老师0571-28865193 | 美术、摄影 |
8、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4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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