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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工学院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4-05-19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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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批次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辽宁

艺术类/表演专业

理工

297/167

252/152

辽宁

艺术类/表演专业

文史

308/204

270/168

安徽

美术类

文理兼收

308

279

河北

艺术类/表演专业

文理兼收

295/142

245/132

河南

美术类

文史

278

217

黑龙江

艺术类/表演专业

文理兼收

268/120

229/90

吉林

美术类

理工

286

229

吉林

美术类

文史

319

246

江苏

美术类

文理兼收

297

270

内蒙古

美术类

文理兼收

241

202

山东

艺术类/表演专业

文史

296/139

261/118

四川

美术类

文理兼收

310

274

重庆

美术类

文史

329

294

沈阳工学院(原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有关省份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在综合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表演专业:辽宁省生源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影视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在辽宁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省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非辽宁省生源考生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无我校加试成绩的,按照省统考专业加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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