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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区高考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3-06-21 来源:广西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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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区高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

广西2013高考分数线公布,具体如下:

文科:一本541,二本467;三本395;专科200

理科:一本510,二本413;三本310;专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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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往年文化课录取线,供全国美术生参考使用:


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

6 月 20 日至 21 日,我区普通高考评卷工作进行分数合成阶段,我区无纸化网上评卷不仅采取加大双评量、提高复查率、实行四级质量监控等措施确保试卷“评”得科学合理,而且在分数合成阶段采用了电脑计算和人工复核的方式,设置了三道关卡严格核查、检验,每道关卡、每个工作机位都至少有两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一人负责技术操作,一人负责监督,确保考生的高考成绩准确无误。

第一“关”:认真核查各题的评分。在分数合成前,工作人员对各大题、小题的满分情况和平均分都进行了认真核查,主要是核对各题得分是否在该题的分值范围内、本大题中各小题累计得分是否与大题总分相符、本卷中各大题分累计得分是否与卷面总分相符。

第二“关”:对主观题、客观题每个阶段的合成分数进行核查。我区高考分数由电脑进行合成。合成时,先分别合成各科目主观题、客观题的分数,再合成各科目总分,最后合成考生全部科目的总分。每合成一步,工作人员都要分别对满分和平均分进行核查,以确保成绩准确,不错、不漏。

第三“关”:加强三项“一致性”的核查。即主客观试题的一致性核查、科目间的一致性核查、估分与评卷成绩间的一致性核查。主、客观题成绩分别合成后,通过电脑系统对所有考生的主、客观题分数进行一致性核查,看其主观题得分率与客观题得分率是否基本一致;各科目的总分合成后,通过电脑系统对所有考生的各科目分数进行一致性核查,看其各科目的得分率是否基本一致;高考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面向全区收集了部分考生的估分情况,考生总分合成后,将其与考生个人的估分进行对比检验,看是否一致。当以上各项检验出现明显差异时,将对该分数进行再次核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经过严格、科学的测算,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28 分,文史类 544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4 分,文史类 473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32 分,文史类 409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0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73 分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28 分 /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170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89 分,艺术文类: 308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16 分,艺术文类: 266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40 分,艺术文类: 140 分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按照我区高考成绩宣传“十不准”规定,各单位、学校不得宣传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考成绩排名,考生和家长如遇此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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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2年广西区高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含美术类)


2010年广西高考录取分数线(含美术)

2012年广西区高考录取分数线已公布(含美术类)


2009年广西高考录取分数线(含艺术)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7 分,文史类 523 分。

二、本科第二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06 分,文史类 432 分。

四、高职高专(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62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85 分 /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53 分 / 73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200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8 〕 14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高等学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6 分 艺术文类: 280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44 分 艺术文类: 25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83 分 艺术文类: 183 分

七、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以及区外其他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执行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院校的艰苦专业和独立学院在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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