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0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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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含航空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生源省(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航空乘务、安检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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