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院校简章 > 2013年院校简章 > 正文

2013年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6-20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集宁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含航空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学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生源省(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航空乘务、安检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