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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22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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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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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 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根据专业考试(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籍的考生,在达到陕西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后,根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5分(150分制)。对于专业考试(校考)总成绩前40名者,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150分制)。

3. 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专业考试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5.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若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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