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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商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13-01-19 来源:湖南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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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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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对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于4月15日前将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文理均可;

2、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份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学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专业总分 × 70% + 文化总分 × 30%;

考生文化成绩即为高考所有科目的总分(含数学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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