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6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 舞蹈类(舞蹈表演)专业: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或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者,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地为陕西省外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b:生源地为陕西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