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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1 来源:云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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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艺术类专业2013年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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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二)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美术学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此项若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具体录取原则及要求以各省(市、区)省级招办公布的云南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规定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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