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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工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1 来源:河北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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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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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数量与招生计划按4:1的比例发放。考生可于4月初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ut.edu.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2、我校只录取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

3、我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4、我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湖北、黑龙江、江苏、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河北、天津考生按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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