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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黄冈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湖北省外)


时间:2013-01-11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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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湖北省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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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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