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1 来源:四川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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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四川大学2013 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原则(省外)
也可进入 四川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学(声乐表演) 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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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