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湖北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1 来源:湖北工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湖北工程学院2013年艺术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湖北工程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该专业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证。

2、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经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者可参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