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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10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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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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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证书发放

根据《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和音乐学专业分文理科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高考录取原则

1.广告学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录取时实行志愿清原则。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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