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07 来源:惠州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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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惠州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惠州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文化课、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课校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院规定执行。
4、术科统考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术科校考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根据专业缺额情况,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考生所报志愿专业额满或不符合所报专业条件要求,则予以退档。
6、属政策照顾投档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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