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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6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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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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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美术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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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进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米以上,女生在1.5米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为7500元/年。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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