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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6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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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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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我校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注:湖北省考生包含其联考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网址为:http://zsb.hust.edu.cn。

我校根据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在对所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环境设计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注:湖北省考生包含其联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记分方式,不分文理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产品设计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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