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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明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4 来源:三明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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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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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我校设单独校考的省份,在文化成绩上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在江西、湖南、河南、河北、山西、甘肃省的艺术类和江苏省的音乐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顺序录取;其他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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