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服装与服饰设计)


时间:2013-01-04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校考公告

也可进入 广西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符合广西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专业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 ( 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 )×60% +文化分 ( 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 )×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