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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政法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3 来源:甘肃政法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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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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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思想道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依据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考生一起排队)。

3.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4.考生填报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高考志愿时,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等志愿报考信息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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