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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3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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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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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2013年我院普招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学院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层次控制分数线条件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各省级招生办对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结合我院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同专业类其它专业。

5、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6、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

7、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

8、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各省(区)招生信息网上查看录取进程及状态。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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