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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3-01-02 来源:江西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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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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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批次: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二)录取方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首先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文化分为基础,按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入围考生;然后在入围的考生里按校考成绩(江西、辽宁、云南按省级联考成绩)排序录取,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定。

(三)计划安排:使用校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

该省艺术招生计划数=该省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全国报考我校专业考试人数×我校艺术类招生总计划数

(四)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4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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