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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31 来源:安徽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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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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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投档原则:“先分数,后志愿”,即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先投档,投档顺序为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我校美术类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专业课考试时不分专业,填报志愿按专业填报)。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对专业考试(校考)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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