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31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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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北京服装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指南
也可进入 北京服装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3.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4.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校考成绩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即可被录取;
(2)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并且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专业课总成绩 文化课总成绩
综合成绩 = × 100 + × 100
专业课合格分数线 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5.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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