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江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31 来源:江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江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江南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设计类

① 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 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