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3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面向江苏省外)


时间:2012-12-29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进入招办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上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对兼报不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