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9 来源:长江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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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长江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招生
也可进入 长江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