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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渤海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12-28 来源:渤海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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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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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渤海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辽宁省、山西省、江苏省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以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河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考生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所报考专业属所在省统考专业范围)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线上录取,同时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我校校考成绩合格证。在考生所在省投档范围内,以志愿优先原则,按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

外省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35分。

综合成绩核算方法如下:

1、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2、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音乐表演声乐只招美声或民声考生)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录取体检标准

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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